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灭火后的处置操作方法:
(1)保管好火警和联动信息的打印纸,以便日后查考。特别是首先报警信息、联动信息比较重要。打印机打印的纸条应妥善保管,是比较重要的信息证据。
(2)根据具体情况,停止一些必须停止运行的消防设备,如消防泵、喷淋泵等。很多被控设备都是只有启动信号,并未设置停止信号。重要设备也不允许自动停止。在灭火完成后,现场被控重要设备需要手动停止。
(3)根据具体情况,停止一些持续吸合的控制模块,如警铃控制模块等。(注意:联动部分的启动/停止状态,此时必须处于停止状态后,按该控制模块的总线操作键才有效。)
(4)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控制器的数据查看操作步骤,查看并详细记录好火警和联动的重要数据,作为查找火警事故原因的有力依据。
(5)将动作过的手动报警按钮和消火栓按钮等复原。手报、消报也是需要到现场手动进行复位的。
(6)到有关现场将动作过的自动闭锁装置复原。
(7)最后按下复位键,使控制器再次进入正常监视状态。系统复位能使所有已启动手动直接控制装置联动点复原到“停止”状态。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该恢复到火警灭火前的正常工作状态。如某些故障无法消除应及时联系维保单位或者技术人员处理。消防主机不应该带病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