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》已正式印发。记者从北京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北京将加强老旧小区等场所隐患整治,将升级改造消防设施、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等风险源头治理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,打通消防“生命通道”。
此次专项整治时间长、领域广。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卞杰成介绍,北京已制定涵盖3个专题、9个专项286项具体任务的“目标任务清单”。9个专项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、非煤矿山安全整治、消防安全整治、交通运输安全整治、城市建设安全整治、城市运行安全整治、地下空间安全整治、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。另外,民航、铁路、寄递、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,也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治理。
记者注意到,消防安全整治是专项整治的重要方面,共涉及7项重点任务。其中第一项任务就是实施消防车通道和消火栓治理。
“对于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和消火栓进行划线标示,实行标识化管理;对于其他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在考虑实际的情况下,因地制宜逐步进行标识管理。”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李云浩称,对于堵塞占用消防车道,损坏、挤压、圈占消火栓等行为,消防救援总队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督促整改,推进打通消防“生命通道”。
针对老旧场所突出隐患风险,北京市将重点抓好老旧小区、生产加工作坊、“三合一”场所等老旧场所隐患整治,推动将升级改造消防设施、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等风险源头治理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,督办整改一批火灾隐患问题。此外,突出抓好违建、彩钢板建筑、电动自行车和政府储备库、邮政、快递、物流等业务领域仓储库房场所的消防安全综合整治。
北京市还将研发消防安全隐患“挂账销号”系统,实现全市火灾隐患“收集、分发、汇聚、治理、销号”闭环管理。同时,将消防安全纳入电子政务、智慧城市、城市信息化大数据建设重要内容,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,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等感知设备,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,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和区域的动态监测、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。
毋庸置疑,占用消防通道是违法行为。近日,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一处民宅发生火灾,一家六口中有5人不幸身亡,最小的年仅5岁。据当地消防人员介绍,由于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堵住了六七分钟,导致救援错过了“黄金时间”。
消防法明文规定,不得占用、堵塞消防通道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
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
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车道,妨碍消防车通行的,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强制执行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。
物业企业应该如何做?
大多数业主占用消防通道,都是因为小区车位紧缺。所以,物业应未雨绸缪,规划好小区车位,多考虑空余车位的利用。
利用小区海报栏、LED屏、小区业主群等渠道,宣传消防通道作用,提醒业主请勿占用生命通道。倡导小区业主发现消防通道被占用,及时向物业反映情况。
做好车辆进出登记,便于后期联系占用了消防通道的车辆车主。
加大巡查力度,在车主违规停放未下车离开之前及时发现并劝告、纠正。
对于小区消防通道,安装告示牌和警示牌。
对于无法联系上业主的情况,在车辆上粘贴“请勿占用消防通道”的小提示。
对小区内部的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定期的检验、维修、更换,提供更安全的消防安全服务。
针对再三违停,不听劝阻的车主,做好记录和重点监督工作。若无法解决,可进一步联系相应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清理。
安全倡议:
消防通道就是“生命通道”,
千万不要在付出惨痛代价后,
才想起“生命通道”的重要。
只有从自己做起,才能防患于未然!